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印发《唐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》的通知
唐安办〔2017〕33号
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部门:
现将《唐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2017年7月10日
附件:《唐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》